•     (本文绝对真实,如有雷同,那是当然)

        这个寒假我过得比较孤独,除了年前跟老同学小聚过一次之外,就没有跟其他的同学联系过。过年之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应该走掉了。于是很早就跑去订了票,等待离去的一天。

    在我走的前一天晚上,我骑车去超市弄点火车上吃的东西。在我拐过一处雪堆的时候,有人远远地喊:“下来!老丁!”我回头一看,蒸气缭绕中我看到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走近之后我终于认出来,那是我久违的洛哥。

    朋友相见,分外眼红。我们两个互相拉着去喝点东西聊了会天。如今洛哥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笔挺的领带,坐得笔挺的身板,俨然是一副白领行装。攀谈之中知道洛哥如今正在各处找工作,这一身行装是专为应聘准备的。一聊聊到了五点多。洛哥说:“珍珍应该下班了,想不想见见她,跟她聊聊?”我愣着看着洛哥,我说好啊,每次想起你我都会直接想起她。看这意思,兄弟你似乎终于成功了。

    按照一般的写作思路,下面我得介绍一下人物背景。

    洛哥是我高二的同学,我们一起读文科。珍珍是我在校报的同事,她是读理科。

    在我上高二之前,我对于音乐只是泛泛地了解,从来没有因为哪首歌而发过烧。刚上高二的时候,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了老狼的《流浪歌手的情人》。刹那间我被那种悠长沉郁的风格吸引住了。对某种事物的喜好,往往是由瞬间的吸引进而蔓延到全身心的投入。我开始疯狂地搜寻老狼的歌以及其他校园歌手的痕迹。了解音乐的人可能会知道,校园民谣是在90年代初期红火过一阵,十年之后的高中生已经很少有人去听了。而在我那个小城里,要找几盘这种带子也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好长时间我都只是反复听着三首歌:《岁月》《青春》《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关于校园民谣,我身边的人甚至听都没听过。说起老狼高晓松,知道的人也是廖廖无几。

    可能是到了过新年吧,我被拉上去表演节目,就唱了一次《岁月》。唱完之后洛哥跑过来找我,我记得清清楚楚第一句话就是:“你喜欢校园民谣吗?你会唱老狼的歌吗?”我当时大脑是要疯掉的。各位读者如果你有俞伯牙的心境,就会知道遇到知音时那种喜悦情绪。洛哥给我翻出一盘老狼的专辑,神情激动。我跟他成了最好的朋友。

    很快春天就到了。那段时间我跟洛哥偶然成了同桌。也许是春天的缘故,洛哥的随身听里放着张楚的那首老歌:“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当时因为受班里一位女生的刺激,我开始疯狂地写东西,写小说,写诗写散文。我和洛哥都不是爱学习的人。上课的时候我写东西他打盹,等他醒了就抢过我的随笔本子看我的文字。洛哥通过我的文字也看出我对那位女生不同寻常的感觉,有时候我写纸条的时候他就趴在旁边给我瞎出主意。有一回他把一个人的名字写在纸上让我看,问道:“这个人是你报社里的吧?这个人怎么样?”

    这个人就是珍珍。很久之前我就发现洛哥课间有一个习惯,那就是跑到走廊尽头,透过那个窗口向楼下张望。后来洛哥带我过去,我才明白他的秘密。这扇窗前下方就是珍珍的教室,而珍珍的座位就是她班窗户的旁边。于是我理解了为什么一到下课的时候,洛哥就会一改睡眼朦胧,像吸足了大烟一样精神抖擞地跑出教室。可以这么说。在那个被张楚歌唱的“恋爱的季节”里,我和洛哥同时恋爱了。

    洛哥平时比较沉默寡言,对于珍珍的感情他很久都没有迈出第一步。他跟我谈得最多的是珍珍在报社里的情况,做得最多的事情,是在晚自习的课间拉着我到走廊尽头那个窗户前,一起看着楼下的珍珍唱《恋恋风尘》。毕业之后我曾多次回到学校,每次我走到走廊的尽头仍会趴到窗台上向楼下看看。在现在看来,那是一段浪漫而真诚的时光,但在当时,洛哥每天都在痛苦地积攒表白的勇气。

    在那个春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洛哥终于写了一封信托我交给珍珍。于是那天在我收稿件的时候顺便把那封厚厚的信递给珍珍。

    信送出后,洛哥整天都处于亢奋的状态中,焦急地盼望着珍珍的回音。最后珍珍把回信直接递给了洛哥。那天自习课,洛哥看完回信,跟我聊了几句,突然眼泪刷刷地就流下来了。我是第一次看到洛哥也会流眼泪。于是我知道。珍珍拒绝了他。

    经过这次打击之后,洛哥的性情多少有点改变。可是每天去窗台前唱歌已经成了他的必修课。但这段时间我有点顾不上他了。传说暑假后,所有文科生要按照成绩重新分班,我喜欢的那个女生成绩有点悬,我正在尽力帮她讲题。既然要按成绩分班,我就要争取使她的成绩跟我在一个分数档里。至于洛哥和珍珍,我已经无遐多顾,我多少了解到珍珍的成绩不是太好。高三了,已经到了各奔前程的时间了,一向理性的珍珍应该不会被洛哥的痴情所影响。

    高三分班,我,洛哥,还有那个女生,被分到了三个班里。分班后我像洛哥一样形成了一种习惯,每次走到邻班门口,总是习惯性地向那个女生的位置张望一下。这个习惯直到我复读的那年还继续了一段时间。在我看来,洛哥和珍珍的关系此时趋向一般,他们路上见面也打个招呼,过生日也会送个礼物,但是仅此而已。

    一年之后的高考对于我们四个人来说都是失败的。没有一个人去了自己理想中的学校。珍珍去了济南一个专科学校。洛哥被调剂去了黑龙江那个极寒之地。而我则被调济到了山东师范。最后我选择了复读。洛哥走掉的时候我已经在学校里收集好我的书本准备再大干一年。他临走时来看过我,他拿着我的录取通知书感慨道:如果这通知书是我的就好了,我就可以跟珍珍在一个城市里。

    那天跟我聊几句之后,第二天,洛哥坐上火车北上。珍珍坐着长途汽车去了济南。如果按一般人的生命轨迹,两人的故事应该在这里结束了,最多有可能互相打打电话什么的。而这种结局肯定在许多人的意料之中。洛哥八月底走掉,就再也没有消息。而我也在复读班渐渐安下心来重复高三的生活。有时候在书堆里抬起头来想起洛哥,就会想起我们在一起唱过的歌曲。也许这一年将是无声的一年。

    洛哥走掉之后,一晃就是一个多月。十一长假到了,好多省内学校的老同学都改头换面跑回学校找我玩。人的变化是很大的,许多女生开始留起了披肩长发,普遍变得漂亮了,也有几个男生学会了抽烟,回来叼着根烟屁股牛逼哄哄的。看着说笑的人群,我有点惦记洛哥。世界很大,而知音只有一个。每次走到走廊的尽头我都会想起唱着《恋恋风尘》的洛哥。那悠长沉郁的声音时常在我耳边回荡。而我们目前的生活似乎也就是歌词的真实写照。

    “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

    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

    午夜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

    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

    也许是受了歌声的感召,在十一长假的第四天,洛哥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洛哥变得比以前还沉默寡语。他跟我在学校的食堂里吃着蛋炒饭,询问着复读班的课程情况。当一碗炒饭下肚后。他向我宣布了一个决定。他要回来复读一年,然后考到济南去。

    这个决定震惊了党。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是对现在的学校不满意,但我知道他其实是为了他的爱情理想。

    之后的一个星期,他返回东北办理了退学手续,然后兴高采烈地背着铺盖睡到了我的对头床铺上。我对他的这个盲目举动很无奈,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洛哥回来之后,读书的劲头似乎比以前更大了。

    学习的日子是平淡的,我在这里插叙几个生活片断

    有一回睡前我问他:济南的学校就山大还可以。要是万一考烂了进不了山大,那你怎么办?

    他说:那就上个普通学校。普通学校上不了就上专科。

    有一回他在我对头翻来覆去睡不着,我爬起来一看,发现他已经泪流满面。我说洛哥,你想什么呢?

    他说:我在想,我已经把一切都赌上了,要是我去了济南之后,珍珍还是不理我。我怎么办?

    我只能静静地听着。我同样没有办法。似乎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办法,只有我们没有办法。

    一起读书的日子应该说是快乐的。每到晚自习的课间我们仍会在那个窗台前唱歌。不同的是珍珍已经不在楼下了。洛哥一旦唱起歌来就很投入,好象珍珍仍然就坐在楼下。唱完之后我们会互相指出不足,比如跑调和气息不均,以及感情不投入等等。

    过了11月,天气就转凉了。那时候我因为太不小心,被人开了瓢,只好回家休养几天。等我顶着纱布回到学校,洛哥开玩笑说我的形象挺像烈士的。然后他跟我说,他千方百计托关系在济南找到一个学校。他要去上大学,不再复读了。

    我很高兴他终于也成了一个有办法的人了。但同时也觉得他这个办法并不太好。因为那是一个普通的专科学校。我说既然来复读了,就应该起码努力一下考个本科。可他似乎去意已决,三天之后,我们一起吃了顿饭,他就背上行囊匆匆地去济南报道去了。

    小城里很快下了第一场雪,而在这场雪之后,我头上的伤口也渐渐愈合了,只留下一道红色的伤疤。有时候在周末我回家的时候,洛哥会给我打电话聊一会,同时向我汇报他那边的进展情节况,然后大家会一起谈起往事,谈起老狼高晓松还有校园民谣。洛哥早就知道珍珍是在读会计,所以洛哥就选了金融。在洛哥看来,金融和会计是一家。从他的谈吐可以听得出来,他在济南,除了感情之外,无论是学校还是学习,一切似乎都不是很顺心。而且在那个终年不像北方的城市里,他并没有找到新的知音。

    新年前的某一天,小城里下起了大雪。我下了晚自习,从路灯下回家。抬头望去,无数片雪花围绕着路灯旋转飞舞,好象要把路上的光明带到天外。我禁不由心底生出一种感动,旋转的雪花就像美好的岁月一样,拼命在风中飘舞,却无法变成永恒。不久前洛哥给我打电话说老狼又出新专辑,他发誓拼了命也要在第一时间买到。里面有一首歌道:

    “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

    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

    谁在不知不觉叹息,叹那不知不觉的年纪,

    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

    洛哥崇尚唯美,我崇尚细腻。这两种期望造成了我们听的歌都是沉郁悠长的。他说他们宿舍从来没有停止过各种流行音乐,而他只习惯于拿着耳机听自己的随身听里放出的悠长民谣。音乐可成病,音乐可成瘾。

    晚上回家后,半夜洛哥远远地打来长途。他兴冲冲地道:“我买到新专辑了!”

    我们早就从各种地方知道了这专辑里那道唯美的《月光倾城》,而我也迫不及待想听到老狼对于不知不觉年纪的咏叹。洛哥打断我:“里面还有一首《麦克》,我放给你听,你听听这像是在唱的谁。”

    于是他在那边把随身听用音箱对准电话,我在这边听到了那边用琵琶伴奏的叹息十足的《麦克》:

    “你总爱穿上那件印着列农的衬衫,总是一天一天不厌其烦举起你的伞

    你总爱坐在路边看着车来和人往,总是对着沉默的人群发出些声响

    麦克,你曾经远远飘荡的生活像一只塑料袋在飞翔,

    麦克,你曾经像一条船长满离离贝壳显得荒凉

    麦克,你再度回到这城市可曾遇见旧日的姑娘,她头上插着野花,身上穿着嫁妆

    ……”

    老狼用他的低沉嗓音打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洛哥在那边说道:“我感觉唱得就是我。”

    我说:“你和珍珍现在怎样了?有进展吗?”

    洛哥说:“我周末就去她那里玩,陪她逛街什么的。她似乎也认可了我的存在。她能够感觉到我的诚意,我就很知足了。”

    从那之后,洛哥再也没来过电话,而我因为忙得紧,也没有主动去跟他联系,一直到我第二次高考。我只在过年的时候见过他一回。

    洛哥比较勤奋,虽然起点不高,但两年之后他转成了本科。他每年的生日都赶在寒假,如果按农历算,那么他的生日正好是大年初一。两年后洛哥的寿宴上,我看到了珍珍的身影。而此时,我也与当年那位女生逐渐疏远了。

    如今我再看到洛哥,他已经不再是三年前那个长满荒凉贝壳的麦克了。只是一端起咖啡来,我们所说的话题还是当年我们唱过的那些动人的歌。老狼在唱完《麦克》之后再也不见新作出现,可我们总相信好的东西必须经过长时间的沉淀。谈起往事,洛哥仍然双眼发红。自当年分别之后,我和洛哥都没能再度找到知音。正如那首《音乐虫子》里唱的那样,“在没有镜子的世界里,会不会忘了自己的模样?”令我欣慰的是在三年之后,洛哥仍然执着于他的音乐理想和爱情理想,我看到他,就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些雪花摇曳的岁月。

    下班赶来一起喝咖啡的珍珍看上去比几年前更漂亮。只是已经成了上班一族故而十分匆忙。珍珍如今在一家银行里上班,业务上的问题,正好有学金融的洛哥帮他解答,可见洛哥当时选择学金融真的很有先见之明。好象上天故意为珍珍设计出一个洛哥陪伴着她。

    从水吧里走出来,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洛哥跟我告辞,送珍珍回家。远远路灯下两人互相扶着在雪地上走着,那灯光也温馨得很。当我从超市拎着东西出来的时候,天上又下起了细碎的雪。无数雪片围绕着昏黄的路灯旋转飞舞,使我忍不住在心里想起那首《月光倾城

    “早晨你来过,留下了弥漫的樱花香

    窗被打开过,门开过人问我怎么说

    你曾唱着一样月光,曾陪我为落叶悲伤

    曾在落满雪的窗前画我的模样

    那些飘满雪的冬天,

    那个不带伞的少年

    那些被门挡住的誓言

    那句被雪覆盖的再见……”

  • 昨天晚上搞到了正月十三的去北京的票,也许是上天对我格外眷顾,从昨天早上开始的大雪,一直不停地下到了今天早上,而且似乎还要不屈不挠地继续下去。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爽心的雪了,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北京。放眼向窗外忘去,远处的屋顶上都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如果让诗人们看见,肯定要扯一番动情的肉麻诗了。

    不过我的心情其实并没有随着这雪的飘舞而轻松起来。住在山里的一位朋友早就说这两天要来找我,而我也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跟她交待,事关她的未来和我的未来。而这种大雪,封掉一条路是很容易的,我在家里焦急地等待着她那边的消息。

    另外让我担心的就是我的行程了。我这张票是从青岛出发的。时间是1044。从莱州到青岛,平时需要三个半小时的车程。而这场大雪给这次出行带来了很大的变数。要想保证按时赶上火车,我有可能必须从凌晨就要从莱州出发,而那时候还不一定有长途汽车……我在家里焦急地等待交通讯息。

    一个月之前,我在北京曾焦急地盼望着下雪。如今雪终于下了,而且下得跟我十几年前在老家看到的一样大。可我的心却又因这大雪而煎熬着。世界就是这么复杂。

  • 用了差不多两个星期的时候,我忙里偷闲,终于看完了那本厚厚的《平凡的世界》。

    刚开始看主要是慕名拜读。很早之前,我的几位语文老师曾相继给我提起路遥,因而这位43岁就匆匆去逝的作家曾一度在我的意识中占据一个十分神秘的位置。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曾因一个偶然的机会读了几段他写的《人生》,当时可能是因为太幼稚太浅薄,所以对那种语言和那种叙事方式不太感冒,也没有能力去体会作者的才华。多年过去了,当初读的内容也随着时间在我脑海中淡化,对于那部作品,只剩了一个不够完美的印象。

    大概是今年春天的一段时间,我去了几次图书馆,看了一本关于陈忠实的小传,于是重新注意到以陈忠实、贾平凹、路遥为代表的“陕军”作家。那天我看着那本小传,突然意识到其实我的阅读有着非常严重的断层。我的阅读几乎一直局限在古典文学、武侠小说、当代作家和80年代作家这些作品中,还有一个王小波这样的另类我不知道该往哪里归类。而对于八九十年代的陕西那群举足轻重的作家,我几乎没有涉足过。从文学史上我们可以了解到,他们这些人是继伤痕文学之后的重要作家群体,他们的作品有着严重的文革痕迹和乡土背景,但他们的作品又充满着理性和激情,这是他们区别于伤痕文学并在文坛上屹立不倒的所在。可是这些人的文字到底是什么样子,我还从未接触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这种愿望在我心里存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可是由于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沉迷于电脑游戏,业精于勤荒于嬉,于是那种读书的热情被另一种热情吞噬掉了。

    那种无意识的日子好比文革中的双水村一样回头想来就像一场梦。我把一大段的时间扔在了虚拟世界里而在现实世界里却扮演了一个荒唐的人。当我看完《平凡的世界》时,我觉得自己很象里面那个极度荒唐的“逛鬼”王满银。好在王满银最终醒悟到了正途上,而我也终于在2005的年末觉醒了过来。

    记得那回我难得去上钟新的课,坐在燕燕的后排,发现她桌子里那本厚厚的《平凡的世界》。我惊奇于像她这样平时就会嚷嚷看帅哥的孩子居然也有耐心看这种大部头的相对严肃的东西。我趁上课的时间借过来翻看了第一章,一共三页,却有两页多的心理和环境描写。我不是太喜欢这种写作风格。我一向认为,小说就是故事,故事就是情节,缀述的东西太多就容易反客为主。但这一翻却使我重新想起半年前的那种读书的愿望。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半年了,是不是该补充一下大脑了?

    之后我曾两次去图书馆办事,顺便寻找这本《平凡的世界》,可是都没有借到。很快就到了期末考试。我只能先努力为期末考试疯狂地上通宵自习,看书的事情只好先放到一边。在考试周的前一个月的时间内,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纠缠在一起,使得我的心理出了一点问题。我曾一度想皈依于大乘佛教,在郁闷的期末复习中,我挤出的时间差不多都看了佛经。总之,在期末考试这段时间,我被各种世事和心事弄得一地鸡毛,根本没有心力去静下心来找这种书看。

    最后考试完之后要赶火车回家了,我去538找翔子一起去火车站,发现他屋桌子上居然大大方方地摆着我一直梦魅以求的《平凡的世界》,于是顺手牵驴,这本书就被我借回家了。

    寒假中,白天我在姐姐的店里扛货,晚上回家翻书。一天的体力劳动使我与书中那些在窑洞中生活的青年有了些许心灵上的接触。那个时代离我毕竟实在遥远,如今的世界已经很难找到那个时代的痕迹。我还记得似乎小时候在商店里买饼干还需要付出相应的粮票——这是我能找到的唯一的与那个时候相接的记忆。

    好在父亲母亲都是书中那些青年的同龄人。每天我的必修功课就是捧着书向他们询问文革中那些令人好奇而又陌生的政治习惯和生活习惯。文革是一个全国人民一起疯狂的时代,当我拿着书中所描写的现象向父亲询问时,父亲总能拿我们村里的事情与书中的描写相印证。比如那时候的粮票,那时候的批判大会,那时候的“农业学大寨”……往往我只提出一个简单的问题,父亲就能讲出一大段关于那个时代的故事。《平凡的世界》所描写的时代,正是我出生前的十年。父亲的描述使我对于书中的情节有了更形象理解。我感觉在路遥和父亲的讲述中,我似乎模糊地看到了当年那些疯狂而又淳朴的岁月。

    路遥是个了不起的作家。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大题材,他却能使其中的每一个字都饱含着充沛的感情,在跌宕起伏的世事变迁中,他能让你感受到他憨厚的幽默感,也能让你静静地流泪。读者的一切心思都跟随着他的笔触,为双水村的两代人的命运而颤抖。黄土高原二十多年前的生活,被他的笔活生生地带到我的面前,一切“代沟”和“地沟”似乎都难以寻见。

    变迁,是最消磨人的词汇。它能使最强的人变得脆弱,也能使最激烈的感情变得平淡。它也是最能引起人们共鸣的词汇,谈到变迁,每个人都能回忆起自己人生的变迁。它还是最能勾起人眼泪的词汇,因为在变迁中,人们往往要割舍掉一些美好的东西,为逝去的美好而流泪,是绝不了,也止不住的。

    《平凡的世界》写的就是变迁,时代的变迁,时代下村子的变迁和村民们的变迁。整本书的主题就是双水村疯子田二整天絮叨的“世事要变了……”

    时间的变迁改变了人的一切。昔日的强人田福堂变得奄奄一息,昔日的烂包户孙家成了村里的显赫人家,青梅竹马的少安和润叶却因为身世的差异太大最终没有勇气走到一起,而有勇气走到一起的少平和晓霞却因一场洪水而阴阳相隔,金波与陌生藏族姑娘的浪漫爱情因为一条严酷的军规无疾而终,当金波八年后拿着姑娘送他的唯一信物返回青海寻找爱人,那里早已经物是人非……

    看了差不多两个星期,我恍惚从陕西那个双水村中走了出来。十年,一些人衰老了,一些人死去了,一些人破落了,一些人发达了。还有一些人活得像十年前一样,成了纪录历史的活化石。这的确是一个平凡的世界,所有的人和事都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平凡世界里的变迁最不容易让人觉察,却最能慢慢在噬咬人们的心灵。

  • 记一句话

    2006-02-03

    今天看《平凡的世界》,找到一句孙少平的话:这不是因为虚荣,而是不愿意受到虚荣者的嘲笑。
  • 回乡偶书

    2006-01-30

    昨天大年初一,我赶回老家拜年,一路发现当年我所住的小村子完全变了样子。比国道质量还要好的公路绕村子一周,平整的水泥路一直修到了我家老房子门口。我直感叹自己生不逢时。当年我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需要六点钟从家里出发,骑自行车颠着屁股奔过长长而弯曲的窄泥路,七绕八绕才能赶到学校上早读,如果遇上下雨,就要在泥水飞溅中多耗将近半小时,而且大多数时间是推着或者扛着自行车走过难以逾越的障碍,遇上大雪天,则要随时做好滑到路边沟里的心理准备。我在这条路上来回奔了7年,由此而练就了一条粗壮的大腿。如今果然时代变了,一切都跟着变,现在想找条那样的路都难了。怪不得现在的姑娘小伙腿都这么细。

    自我七年前搬到城里住之后,一年大概回老家不会超过二十回。物以稀为贵,因回家少,故而每次回老家都显得很隆重很兴奋。当我重新骑自行车走在村后的小路上时,总会情不自禁地哼点什么歌。我印象中那条弧形而崎曲的小路两边,每到春末都会开满一种白色的蔷薇科的小花,那小花沿着路边的灌木丛爬满整条路,村里养蜂人的蜜蜂就在路两边嗡嗡地飞着。那时候我是一个又采路边野花又招蜂引蝶的人。如今油漆路修起来了,那条路已经找不着旧址,我沿着村后的路转了转,连当年那条小路大体的位置都找不着了,当年关于那条小路的所有参照物都不见了。看来以后它只可能出现在我的梦中了。

    村子东面如今也修上了一条极宽的路。四车道的马路加上路两边的绿化带,把我们的小村子铲掉了三分之一,好多房子因为修路而被推掉。我记得在这路面之上曾经有一块台地,台地上不知谁家种了很多一种当地称为“地环”的大根块植物。当时我们村的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的教室就在这台地之下,每到课间我们感到肚子饿的时候,就会成群结队地跑到台地上面用脏手挖那些“地环”充饥。如果把那些“地环”用盐腌制,还是很不错的咸菜,那是我们二年级之后到邻村读二年级时很好的午餐。如今台地和当年的小学校都已经被夷为平地,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终日响着车喇叭的公路。要想富先修路。村子是富了,但我心里总有一点失落。昨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当年那些“地环”在新修的公路上破土而出。

    因这条公路而失掉的东西还有很多。村子东南的几个小水库也因这条路而被填平。那时候我们这里雨水还很多,每年夏天这里都会积下相当多的水。都说所有动物的祖先都是由水里起源,但当年我对深不可测的水有一种天生的畏惧。当别的伙伴都在水里畅游时,我最多只是在浅水边洗个澡或者练练憋气,一直到我离开这个村子,我没能学会游泳。那时候我家的田就在这水库的上游,夏天拔麦子或干完别的农活,这个水库就是我们的天然澡堂。当时比我大一岁的小八是伙伴中最牛逼的游泳把式,能憋一口气游到水库对岸,然后再憋一口气游回来。一般这里是男孩子的天下,女孩子几乎不来,可能是因为岸边的草丛中藏有好多青蛙和蛤蟆,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粘乎乎的活物,很让人害怕吧。如今这些小水库都被填平了,同时被填的还有很多蛤蟆的冤魂吧。

    就在公路边,村里新修了一个简易的篮球场,村里的小伙拜完年后聚在这里打篮球。我在场边发现了穿着西装的小八。此公下棋游泳掏鸟窝放风筝都是一把好手,唯有做算术题的时候需要把手指脚趾都数上也算不上。细盘算一下,我跟小八已经整整十年没见面了,好在除了变得成熟了,他那张脸没有什么改变,他仔细地看了我一下,居然也认出了我。他跟我聊这十年来的变化,聊得我感慨万千。当时一起玩水放风筝的伙伴如今已经都在外为生活而闯荡。我看球场上打球的小伙子,几乎都不认得,只有几个人,我可以从他们的眉宇间依稀找到一点家族的痕迹。小八一一给我介绍这些村里的小伙,他们中,有的曾经作为我和小八的跟屁虫掏鸟窝上树,有的曾经在我们过家家的时候步履蹒跚地给我们当小喽罗,有的曾经在我们一声号召之下分成两伙丢土块干架……如今他们都已经长成十七八岁的男子汉了,我和小八跟他们站在一起则显得苍老了许多。

    我跟小八站在一起聊着,旁边转过一人热情地跟我打招呼,我觉得面熟,可就是想不起此人是谁。那人拍着我肩膀说:“咱村一共就三个属猪的,你居然不认得我了。”我才想起此人乃是健健。当时村里跟我同岁的只有三人,而且在这个姓丁的村子里,健健是唯一一家姓黑的孩子。还有一个同岁人叫小兵,连健健和小八都不知道他如今在哪里打拼,唯有一个叫小娜的女孩子我曾经见过几次。健健长了一张跟他父亲一样有棱有角的脸,从他脸上依稀能看得出童年的影子。十二年没见,他居然一眼就能认得出我,我差点感动得流下眼泪。今年是狗年,是小八的本命年,明年是猪年,就是我和健健的本命年了。我还记得过第一个本命年的时候跟健健小兵一起放鞭炮的情景。那时候我们都好天真,都无忧无虑,从来没有想过也会有“一晃十几年”的感觉。而如今“一晃十几年”了,看着童年的伙伴,看着球场上那些曾经追随我们一起上山下水的小伙子们,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真希望明年过本命年的时候,可以看得到小兵小娜和健健,大家一起迎接人生中的第二个本命年,使我这颗漂泊的心找得到根的所在……

  • 打一个入点

    2006-01-26

    昨天高三同学聚会,喝得很多。

    喝完后发生了一件事,今天醒来后,仔细想了一下,发现世界上的事真的很难说清楚。或许今后的生活会有所改变。

    想记住这个日子,作为我另一种生活的开端。

    感谢多年来一直默默惦记我的人们

  • 心理考试

    2006-01-24

    今天看到小汪博上的几个问题。于是在群上相约都做一下。以下是我的答案。

    顿时对这种问题产生兴趣,要是大家还有什么样的乱七八糟问题,不妨向我推荐,我有点做上瘾了。

    1.2006年你最大的野心是? 

    确定我未来的大体生活方式

    2.如果你可以变成动漫/卡通里的角色,你想变成谁,说出原因。

    机器猫  这家伙有好多神奇但又高科技的东西 

    3.你睡前最后一个念头是什么?

    打算一下要做什么梦。然后祈祷“美梦成真”

    4.另一半如果出轨的话,你会怎么做?

    先问清楚原因

    5.你的理想伴侣是什么样的?现实点回答,否则一律打PP

     互相因最纯的爱情而结合在一起的人

    6.自由和前途你会选择哪个呢?

    前途。因为自由只存在于人的大脑中

    7.你最喜欢那个品种的狗??

    所谓的柴狗。 

    8.最喜欢和什么样子的女孩子交朋友?

    随和的 

    9.你认为一生奋斗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寻找快乐并追求快乐 

    10.何时是你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刻?

    高中

    11.你认为哪里是最好的蜜月地?

    香格里拉 

    12.如果你可以改造你所在的城市,请问你最先想做的是什么?

    不知你指的是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若是前者,我要拆市政府楼,如果是后者,我要杀贪官。 

    13.人是要保持自己的个性,还是为了工作(特别是新的工作机会)

    个性。一切为了工作,跟牲口无异。

    14.如果世界上有后悔药,你第一个想重来一次的事情是什么?

    我的大学 

    15.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你会怎么样释放心情?

    静静地想。自己想通 

    16.30岁以前,要有怎样的成就(工作、生活、感情等),你才会知足呢?

    有一个满意的老婆,有一个满意的工作,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

    17.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差异在哪里?

    阅历 

    18.人需要什么样的朋友?

    志同道合 

    19.人为什么需要朋友?

    本能 

    20.如果只给你10块钱.你是用来买花还是买菜?

    很废话。当然是需要什么就买什么。如果二者都缺的话,那就买花吧。少吃10块钱的菜死不了人。 

    21.百年之后.你愿意后代怎样处理你的骨灰?

    埋到我的家乡的祖坟上 

    22.你这一生中最悲伤的经历是什么?改变了你的人生了吗?

    在大学和我爱的人之间,我选择了大学。    这使我在以后的很多选择面前变得非常犹豫,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去爱一个人。  

    23.你的最爱出现在你第几次的恋爱中?(很38的问题吧~表摔倒~老实答

    在不同的时间里,最爱是不一样的。

    24.如果你错过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或事.你会后悔或想去挽回吗?

    会很后悔并且尽力去挽回 

    25.你必须回答.....你的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别逃避你知道我指什么,别晕!老实回答)

    这适合非处男回答。我是处男。

    26.最难忘却的人.最初吸引你的是什么?

    Skj   一个方外之人。 

    27.圣诞节已经过去了.送了什么礼物给他呢?

    没有送过。已经失去联系 

    28.在得不到你爱的人的前提下.你会嫁给一个你不爱的人吗?

    如果要娶,即使是在形势逼迫下,也要娶一个至少有好感的人。否则我不如当和尚去。 

    29.目前为止的人生.哪件事是最让你觉得幸福的呢?

    我的父亲母亲身体都还不错。 

    30.相信男女之间有纯洁的友情吗?

    相信 

    31.你会劈腿吗?

    我还不太理解怎么可能同时爱上两个人。所以不会劈腿 

    32.你以后发达了.愿意资助我吗?

    我不知道你是谁。能不能资助要看你是哪种人。 

    33.你现在工作或学习快乐吗?

    一般 

    34.你最喜欢自己身上怎样的特质?

    会自己独立地思考问题 

    35.嘿嘿..哪天上海爆发生化危机.是愿意杀了已经变丧尸的老公呢.还是被他咬.然后一起变僵尸?

    什么乱七八糟。

    36.你相亲过?(朋友介绍也算)几次??最经典的回绝你的理由是什么?

    还没有过 

    37.假如你现在或将来的女友或男友出现 一个月只和你见面两小时并且连续两个星期没有任何电话和消息而理由则是工作太忙的情况时……你会如何处理??

    很关心地问一下她的情况。 

  • 旅途历险记

    2006-01-19

    此文在我一踏进家门开始写,一时没写完。后因忙于学开车,且上网不方便,一直拖到现在才写完。本不欲写下去,可想想我回家这一路确实有很多可乐的事有必要与朋友们分享,故于今天挤时间写完发上来。以搏大家一笑。

        昨天晚上跟箱子和大珊还有大珊的男朋友一起奔到火车站,心神凄惶地踏上南下的火车。在走之前我们曾在博客上讨论车上的艳遇的事情,于是这次我也幻想坐在我对面的将是一个美女,不过说实话虽然遇到过很多女生,但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美女,这可能是因为我本人比较丧的原故。

    检票之后我的脚步飞快,在其他乘客还没弄明白站台在哪儿之前我就一头扎进2517的怀抱。在这辆车上我将持续坐11个小时,显然这是一项比较扰民的工程,当然这个“民”就是我自己。我一朋友回趟家要坐30多小时火车,因而他第一次回家下车后屁股已经坐出了水泡,回家后一连几天都瘸来瘸去像刚割了痔疮。之后他便学乖,在屁股下垫几层餐巾纸以吸收水份,效果果然极佳,于是多次向我推荐这种方法。2517是普快,在我的记忆中它似乎从来都没有准时到站过,我估计铁路采用的应该是莫斯科时间。

    坐定之后,火车开动。我对面坐着的是一对男生,右边是一个研究生,经鉴定是人大的。对面的一对男生坐下聊了一会魔兽世界之后开吃,于是香肠泡面吐司在嘴里上下翻飞。吃完之后就脱了鞋开始发短信,他们的脚不时散出一种过期的面酱味,好比倒毙掉的六必居,连我这个大臭脚都自愧不如。身边的那个人大研究生则跟过道对面的一个女研究生讨论起哲学。仔细一听他们是在讨论《道德经》。那男研究生说是老子创立的道教,那女研究生一脸崇拜地静静听。我心中暗乐人大终于糗了,随便放出个破研究生出来害人,误人子弟(注:道教乃东汉张道陵所创)。

    左思右想无事可做,于是先看了一会《遗教经》,又看了几页《平凡的世界》。困意袭来,排山倒海不可扼抑。于是趴下开始做梦。不晓得过了多久,我被一阵女人声音吵醒,抬头一看,睡眼朦胧中发现对面已经换上一对情侣,于是我暗喜臭面酱味离我远去,从此可以呼吸清新空气。望望窗外,车外偶有几点灯光摇曳,倒不失夜色的风韵。再转脸一看,发现那对情侣竟已经旁若无人地开始互啃,其惨状就像难民啃猪蹄,啃得我心里乱七八糟。那长吻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几分钟,我实在不能忍了,只好去上厕所。一路想起刚才晾脚的那对兄弟,还是《遗教经》里释尊说的好,肉体的伤害再大,也不如精神伤害惨烈。兄弟你们何时回来,我求你们回来晾脚。

    旁边那对研究生仍然在火热地聊着哲学。我看一下手机已经夜里2点,算来他们已经聊了五个小时,可见人生有限而哲学无限,那男研究生不愧是人大出身,说起话来一套一套,从王阳明说到弗洛尹德的梦,中间排比和过渡无限又自然。都说哲学使人聪明,我却发现那女研究生正在越来越笨并且开始迷失自我。我不忍看下去,于是接着倒头睡下。

    当我再一次睁眼时,发现窗外已经大亮。是一个打扫卫生的乘务员用他的长扫帚捅醒了我。我看了看表,7点一刻。我说还有几站到潍坊啊?他愣了一下,说潍坊早就过了。我的心格登一下,问了一句极不理智的话:“你们平时一般都是要晚一个小时的,怎么这次我睡着了就偏偏准时了?”那乘务员可能觉得我不可理喻,继续用扫帚捅其他人的脚,并且不再理我。我的心情陡然降到最低点,我觉得与跑过站想比,那些晾脚和互啃我都可以忍受,可见肉体和精神的单项折磨总要好过二者的同时折磨。

    此时那个男研究生已经下车,那对情侣相拥而睡。我问周围的人下一站是哪里,居然没有一人知道。可见下一站绝对是个名不见经转的地方。我在车上到处寻找乘务员,可那些乘务员就像集体跳车自杀似的一个也找不到了。终于身边一个老太太跟我说道:“小伙子,下一站是高密。”

    原来是高密。这对我来说可是个如雷贯耳的地方。这个地方出的高考模拟题一度是我的噩梦。当年高三复习一共要经过三轮,第一轮粗略复习,做的是北京各大区的卷子,算是熟悉基础知识,第二轮复习要做黄岗等各著名学校的卷子,算是开阔视野,到第三轮就是做高密的卷子,让你了解高考中可能出现的变态题,据说做会了高密题,你就会对正常的高考题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快感。每次做高密的题都要把我整得痛不欲生感叹我这三年高中是白念了。

    高密站一到,我迫不及待地跳下车,看到的景象让我大失所望。这里的建筑既不“高”又不“密”,那市容好像刚遭遇了一场地震。我拎着包到处问路,终于找到高密的长途车站。走到售票口对着里面说道:“我要去莱州。”那售票员看着我道:“这里没有去莱州的车。你还是去平度吧。”

    我听了之后哭笑不得。这高密属潍坊市,莱州属烟台市,而平度却是青岛的地盘。看来我是注定要在这三界交汇地来回周转。所幸那位售票大姐够热心,跟我解释去平度的好处,于是我想,大寒假的,就当去旅游了。于是牙一咬心一横买了去平度的票。

    我曾经在去青岛的时候两次经过平度,小时候的一些经历使我对那个地方一直有一点成见。当年我在乡下读二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个同学的妈妈就是从平度远嫁而来,我曾听他妈妈讲平度话,就像是听天书。由于那时候认知有限,所以我一直以为平度跟传说中的印度是一个地方。这次阴差阳错,居然可以真正地去领略一下印度的风情,倒也不是一件不开心的事。

    看着发车时间还早,我就去寻点早餐。出了汽车站,转身瞥见路边有一个简易的馄饨摊,摊主一脸一手黑乎乎,好比刚从烟囱里逃生出来。我要了一碗,狼吞下肚,连汤也不放过,最后觉得牙里塞了点东西,抠出来一看,是一条一寸长的黑毛,而且那毛粗细不匀,根部粗大,显然不是一根出身平凡的毛发。我忽然想起《水浒传》里武松在孟州十字坡对孙二娘说的话:“我看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我越想越恶心,去找那摊主理论,我说你这碗里有阴毛,你得给我个说法。那摊主瞪着眼看着我手里那根毛理直气壮,说头发就头发,什么人毛不人毛的,吃根头发能死人吗?我一开始不理解他的话,仔细琢磨才明白原来此地口音“人”、“阴”不分。此地民风剽悍,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索性就当一回软柿子,早点溜走,免得被人群殴。

    登上去平度的长途汽车,心里开始多了一点回家的希望,没想那汽车年久失修,一踩油门浑身发抖,好象是在寒风中得了虐疾,我自己的身体也情不自禁随着发动机的频率上下抖动,我一度怀疑这汽车是用拖拉机改装的。那汽车驶出车站,一路慢吞吞地走,不时等着路边有人招手,司机就把车停下来拖那人上车。还没驶出市区,这辆破车已经严重超载,而司机似乎还想借这破车的老弱残躯多挣几个钱。我看人的贪欲不能自止,只好用软话威胁:“师傅麻烦你快点开。我晕车,一会怕给你吐得满车都是。”别看这车不济,售票员倒是非常热情,听我晕车,一个箭步冲到我跟前,伸手递给我几个塑料袋:“晕了就吐,不够我这里还有的是。”

    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干坐着甚是无聊,好在窗外风景不错,两排白杨立在路边,好象当年我嘴上留的两撇胡子,整齐化一。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个老头儿,估计整年在这条路上跑,每到一段新路他就主动跟我介绍这是什么地方,这地方有什么特色。令我奇怪的是,这条路的两旁一直是成片成片的农田,可是农田里长的全是树苗,没有一处是种的庄稼。我问老头儿怎么回事,老头儿跟我解释如今种庄稼赔钱,所以一般都是种够了口粮就种别的好挣点钱。根据市场规律,过几年粮食肯定要涨价,树苗肯定要跌价,树苗跌价木材就会跌价,在这里提醒想买木质家具的朋友忍几年再买。

    我感觉这一天我就是一直在走霉运。先是坐过了站,接着是吃馄饨吃出了来历不明的毛发。我突然想起某女生曾让我看她头上揪下来的一根头发,也是粗细不匀根部粗大。这使我努力安慰并说服自己刚才我吃出来的也只不过是一根普通的头发。但那馄饨的卫生状况确实不佳,因为到了一半车程的时候我的肚子开始气血翻涌翻江倒海。我忍我忍我忍。终于忍到了平度下车。

    平度是个令我兴奋的地方。我下车问厕所,一个小孩不但指给我厕所路径,还拉着我的手一直把我拉到厕所门前。我一下就感到扑面而来的淳朴民风。

    在等车的空闲时间里,我发现车站外面有人在卖硕大的糖炒板栗,那板栗个头之大我平生第一次见到。我问这板栗怎么卖啊?她说“‘瑟’块一斤”。我根据鲁东普遍的口音推断,给了她十块钱,她马上还我六块钱说“‘瑟’块钱一斤,你怎么给我‘瑟’块”。这一下就把我弄蒙了,半晌反应过来,这个“瑟”既代表“四”又代表“十”。不过总比高密那边“人”“阴”不分强点。仔细一询问,原来此人不是平度人。我又找碴跟其他人聊了几句,发现平度话和莱州话也差得不是很多,跟印度语倒差了十万八千里。

    又等了十几分钟,我踏上了去莱州的长途汽车。那司机是个莱州人,讲话极度豪爽,问我从北京回家怎么跑平度来了?我如此这般给他解释了一番,当时他正在啃白菜包子,一听我说坐火车睡过了站,他忍不住笑,连皮带馅喷了一地。这个司机比较敬业,出了车站就踩了油门一路不停地往莱州奔,当我一觉醒来,我已经回到了我可爱的莱州了。

  • 写点就回家

    2006-01-15

        昨天早晨开始,宿舍里就只剩了我一个人。我像一个独守空房的怨妇,坐卧不宁。每次放假我都会在考完之后再等几天再走,我觉得考完之后的时光才是真正自由的时光。这个时候兄弟姐妹们在一起玩都会玩得很尽兴很没牵挂。但很遗憾每次我都要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拎着大包小包大箱小箱走掉,最后只剩了我自己。一个人是很孤单的,特别是当你从喧闹的世界中逐渐变得孤单时,我就有一种生命随风逝去的感觉,很悲怆却又很无奈。

          

    12号考完之后我13号刻了大半天的盘,之后去留食吃了点东西,出来时遇见即将要走掉的燕燕。这个小姑娘每到放假的时候都会迫不及待地走掉,唯恐走晚了学校就要取消假期。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左手里拎着个大包,右手拖着个大箱子,背上背着个大包,笨笨地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平时在QQ上跟她吵吵小架是我的主要消遣之一,像她这么又吵得起来又吵不翻脸的家伙真是挺少见的。所以她走后的这两天,我虽然一直开着QQ,但只是隐身挂着。不知道俗套社里何时才能再热闹起来……

       

    看同学写的博客是我的另一个主要的消遣。我的博客更新速度比较慢,但每次更新内容都很长。毛毛曾经无数次谴责我更新太慢害得别人要等很久,我的解释是我写博客就像便秘的人拉屎,平时不怎么拉,但一拉就是一大坨。这个比喻被无数人骂得狗血淋头。但如今燕燕和毛毛都对我的比喻习惯无耐了。我更新不勤但我每天要上线好几回看看别人是不是出了新的东西了。班里的几个女生都是博客狂,每天更新一次有时候甚至要更新好几回。平时以燕燕和毛毛为首,每天她们的博客上都会有令我期待的东西出现。给她们留言是我上线后的习惯。而如今燕燕回家了毛毛去北戴河辽养了,我一天时不时地刷新只能刷出跟上次相同的页面。这是我比较郁闷的。肉肉塔的博客更新也可以,不过最近不知为啥没什么新东西。大胥的博客公开后更新速度极快,语言风格充满了感性色彩,不过由于近几天由于其人生出现了变故,博客上语言风格峰回路转,每次看到她的文字我都在感叹这个四川美女有点丧失理智了。大冯和小汪在放假后不停地在更新自己的博客,可惜MSN在我电脑上开起来极慢,每回看他们的博,都会因为网速太慢搞得我极度不爽。我不是太了解他们放假后的计划,但凭他们的爱好来说,燕燕应该在家里跟电视机谈恋爱,毛毛应该在地球表面飞来飞去,大胥应该在各大超市里疯狂地扔钱,肉肉塔可能在家里学习怎么做饭,大冯和小汪肯定是在lucky52里卖苦力。每个人都有个人的生活,博客肯定要荒废一段时间了。这种荒废在这两天已经初见端睨,只有我还在这个博客上执着地寻找着当日伙伴的影子。

      

    这两天我常在想如果毕业后,这些朝夕相处的朋友们有一天散在天涯了,我会不会郁郁而终。我是个极其怀旧的人,对于往事,我的感情脆弱得就像吹弹可破的女人的脸。无论是小学毕业初中毕业高中毕业,我都曾经哭得惊天地泣鬼神日月因我无光风云因我变色。燕燕曾说女人是水做的,典出自《红楼梦》。初中毕业时早有人用过这个典故说我是水做的男人。我对这种说法表示遗憾。我曾经在一首长诗中写过一句话:“人生就像一把豆子,撒到地上,就各奔东西。”燕燕成了这句话的粉丝,曾多次引用它。《红楼梦》里贾宝玉喜欢热闹,总喜欢大家聚在一起,用比较现代的词来说,我觉得这是因为他能在聚集中找到归属感。但林黛玉则因为大家散掉时的伤感而觉得还是不要聚了,散是痛苦的,所以聚就是痛苦之源。我第一次看过《红楼梦》就对这一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看过十几遍后,这一段给我造成了一个极度操蛋荒谬的理想,那就是大家都不要成家立业了,就这么整天在一起多开心啊。由此可知我是一个心智极不健全的人而《红楼梦》当年被批为“大毒草”也真是活该。

       

    一会要走了,火车不等人。如果任由我的感情支配着我的电脑的话,这篇文章大概又要写小一万字。这是受到博客圈里的人们批评的,文字太长容易造成人的视觉疲劳,对阅读者有百害。可是这么二十几分钟居然也写了1500多字了,可见我的行文就像闹肚子的蹲客,一旦要出,那是止也止不住的。

       

    临走了,鼻子有点酸酸的感觉。时光在我手里嗖嗖地流走,我眼睁睁地看着却无能为力。又是一年了,小时候整天盼着过年,如今却怕过年。不是怕变老,而是因为这离毕业又近了一步。分别是挡不住的,就像我挡不住朋友们回家的路。我唯有祈祷寒假过得快一些,让我们来年再相见。

       

    愿世界上所有的苦难都加到我的身上,让我的朋友们幸福安康。

  • 眼看三点多了,我还有一章没看,而困意已经比我冲的咖啡还浓,思维变得非常迟钝。我意识到这样下去肯定不可能把书看完。我现在好想变成一只猫头鹰,可以左右半脑轮流休息和工作。但理想归理想,现实归现实,我必须残酷镇压一下我的大脑的懒惰。于是我问那女生:“好困。要不要出去走走?”

    她打量了我一下,然后无情地拒绝了我。

    现在想来她之所以不肯陪我出去散步可能是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可能是因为我当时已经一整天没刮胡子,所以脸上胡子拉茬显得比较猥琐,而对于一个相貌猥琐的男人,任何女生都不敢寄予一点信任。更何况那已经是半夜三点多,也就是古代传说最容易出事的三更时分,那个女生没有理由不想到出去散步的危险。第二个可能就是这个女生有强烈的报复心理。我是两次拒绝她的食物在先,所以这个时候她要拒绝我的邀请以示报复。对于她的这两种想法我只能表示遗憾,于是我披上外套独自出去走。

    这时候校园里完全静悄悄的,除了我没有任何一个动物。我先是在教二前的草坪上尽情地踩了一通,左扭右扭地唱了一段《回到拉萨》,然后踱到逸夫楼教务处窗下,仰头对着楼顶伸出中指歇斯底里地喊了一句“傻逼人大”。最后我走到没有任何灯光的核桃林里黑着坐了一会。我记得大一的时候我在图书馆里借的第一本书就是坐在这里看完的,那时候我对人大对自己的大学生活都充满了积极的看法。我在旧图前徘徊了一段时间。那里是我第一次见到王少伟的地方,他是我目前在人大遇到的人格最健全的人。那时候我极端无知,以为大学里的老师都是教授。所以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年少有为,这么年轻就能当教授。就像沈庆唱的那样“总有些事是聪明如你也不能预言,总有些话语是年少时不明了解,总会有一些简单的遗憾简单得一如从前,总会有一些改变随着这岁月变迁”。我在大一的时候从没想过我现在会为了什么目标在做什么事。我在新图前的石雕上坐着想起了以前一些快乐的事情,掉了几滴眼泪,然后裹好衣服奔回自习室。

    当我回到自习室我发现那个女生不见了,在我的书上多了一个红苹果。前排的那对男生中的一个回头对我说你女朋友回去睡觉了。我一边用力啃着那个酸溜溜的苹果一边说哥们儿你误会了这女生长得还不错可是挺没劲的所以她不可能是我女朋友。

    那女生一共跟我说了没几句话,可是如今她走掉了,我忽然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在通宵自习的时候有一个陌生人跟你说几句话并表示一下关心,真的会让你有一种绝处逢生的感觉。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一切关于她的信息,只知道她是一个女的,有一本浸满了口水的《资治通鉴》,而她却知道了我是新闻学院的并且挂掉了SPSS。这种信息交流的不平等使我很不爽了一会儿。出去散了十几分钟的步让我的头脑清醒了好多,于是我决定抛开这种不爽,一鼓作气把剩下的那章系统聚类看完。

    最后一章居然很容易,我用了二十分钟就撑握了做题方式和读图技巧。这个时候楼管开始进来打扫卫生。我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还差两分钟就到四点。看懂了第一遍书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成绩,我决定找点小乐子让自己娱乐一下,于是用手机拨通了网管中心的电话。电话响了几声后被告知无人接听,于是又拨通了教务处的电话,还是无人接听。打了两个电话,心里爽了很多。于是出去上了一趟厕所,又冲了一包咖啡回来开始看第二遍。

    我前面那一对男生毅力无比坚强。我只见过他俩出去灌了两次水,每次都是拿着一模一样的水壶拉着手出去再拉着手回来。之后就一直在做英语题。我想我要是能像他们这样苦学英语我早就考G考T了。第二遍看得比较快,一整夜看过的东西经过这一遍真是深深刻刻地印在了大脑里。我比较相信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虽然这么辛苦地看了一夜也不能算自己非常努力了,但怎么说也体现了我妥善经营的勇气。看看手机已经快五点半了,我决定看一会钟新的考试题,六点钟就去留食吃饭。

    五点半刚到,有一个人准时拎着书包推门进来,之后就有三三两两的人背着包拎着包走进来找个座位坐下看书。十几分钟的时间,教室里已经坐上了一大半人。一打听,原来是上早自习的。我狂FT。我早就知道有狂疯上晚自习的,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这么早来上早自习的。看来我对这个世界还是不够了解。

    人多了开始吵了。我看看时间快到六点了,肚子也饿得有点晕了。我打扫了一下桌子,统计了一下战果。为了这一夜的奋战,我喝了九袋咖啡,吃了一根火腿和一个苹果——苹果是女生给的那个。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要想做成一件事,精神力量远远要比物质力量重要。九袋咖啡是保证我精神的有力武器。

    在留食吃了碗馄饨,身体慢慢变暖,去了教二的考场开始准备上午的考试。在教二门口我遇到了老乡娜。她是来上自习的。我说我刚下自习。她瞅了我一会笑着说你去上自习,这怎么可能呢?我只能表示遗憾。我不知在哪里看过一件有趣的事:有一种鱼,如果在鱼缸里全部养上雌性的,几天之后就会有一只雌性的鱼变成雄性,然后完成这个物种的繁衍。如果把这只变性的鱼再取出,那么剩下的鱼里就会有继续变性的。我想人同样也会有这种狗急跳墙的行为。一个人被逼急了绝对会发生行为反常的现象。比如我去上自习这件事。 

    下午的考试我们一行七人没有傍到04级的大款,在一定程度上我还当了一次小款。果如我所料,线性方程一道题占了20分,而这20分我只能很坦然地跟它说拜拜。好在其他的题我都会做了,于是要考过应该不算是问题。考完之后我和TNZZ汪海一起去吃好伦哥庆祝一下。汪海是班里公认的好伦哥之王,每回去吃好伦哥他都啃鸡翅啃得旁边有人感叹“一将功成万骨枯”。然而那天晚上他吃了一点就不想吃了。我好困。于是三人又马不停蹄地回来睡觉……

    关于我为了SPSS而上晚自习的故事讲完了。这是一个冗长而没有波折的故事,故事的主线就是一个挂过科的男生在通宵自习室看了一晚上书。旁观者永远也不可能清楚地体会到故事主角在一晚上时间内的心情和思想波动。但这一晚上的想法有可能会让男主角记一辈子。他以后做许多事情都会考虑过程而不会去考虑结果。

    (全文完)